3月13日,潍坊昌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线索称:男子赵某某多次在网购平台购买疑似假币制造设备耗材,存在重大作案嫌疑。接到线索后,经侦大队立即立案侦查,通过研判分析,精准锁定嫌疑人活动轨迹,联合城南派出所迅速出击,于当天在潍坊市奎文区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成功抓获,并当场查获假币总面额14万余元及制假工具若干。
经查,赵某某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间,共伪造假币100元人民币1400余张、面值10元人民币10余张、面值20元人民币99张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该批假币并未流入市场,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170条,伪造货币最高可处无期徒刑;出售、同样构成犯罪。公安机关将持续严打假币犯罪,维护人民币信誉!